浙商证券低空经济系列之二:顶层设计和地方政策协同发力,低空经济发展行则将至

投资要点:
1、低空经济顶层设计从2010年开始布局,十四五期间政策出台提速,相关政策主要集中在产业、法律、适航、运营四个方面:
– 产业支持政策。2027 年新型通航装备在多领域实现商业应用,到 2030 年通航装备形成万亿级市场规模两大目标,涵盖技术、产业链供应链、应用领域、基础设施、融合生态五大重点任务。
– 空域管理条例。完善低空上位法、挖潜低空资源、下放管理职责,从立法层面奠定了我国低空经济发展的坚实基础。
– 适航认证办法。eVTOL 暂行专用条件办法,后续取证有望逐步提速。
– 无人机运营。运营合格证为基础,客运和城市货运遵循审定类运行要求。
2、地方政策:补贴引导低空产业发展,积极探索空域管理模式。
3、投资建议:政策加速低空经济行业发展,产业链各环节均将受益。建议关注整机、零部件、基建、运营四大主线。

系列文章两点说明:

  1. 只看逻辑、不谈估值。本系列文章主要从各大券商研报中取其精华,一起了解题材的主要逻辑。
  2. 随机选择研报,主题不确定。如果大家有感兴趣的行业或题材,请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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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顶层设计:多点开花、高屋建瓴,低空经济蓝图徐徐展开

低空经济顶层设计布局良久。2010年国家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意见出台,低空经济的发展序幕悄然拉开。2017年民航局通用航空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提出大力培育低空经济。2019年《促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推动提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管理与服务质量。“十四五”期间低空经济发展将显著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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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业支持政策:通航装备七年规划,两大主要目标,五大重点任务

2024年3月27日,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民航局联合印发《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方案提出两大主要目标:2027 年新型通航装备在多领域实现商业应用,2030 年通航装备形成万亿级市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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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阶段:到2027年,我国通用航空装备供给能力、产业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现代化通用航空基础支撑体系基本建立,高效融合产业生态初步形成,通用航空公共服务装备体系基本完善,以无人化、电动化、智能化为技术特征的新型通用航空装备在城市空运、物流配送、应急救援等领域实现商业应用
  • 第二阶段:到2030年,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特征的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新模式基本建立,支撑和保障“短途运输+电动垂直起降”客运网络、“干-支-末”无人机配送网络、满足工农作业需求的低空生产作业网络安全高效运行,通用航空装备全面融入人民生产生活各领域,成为低空经济增长的强大推动力,形成万亿级市场规模

五大重点任务:涵盖技术、产业链供应链、应用领域、基础设施、融合生态五个方面,共提出 20 条具体规划以实现两大主要目标。

  • 重点任务 1—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完善通用航空装备产品谱系、搭建产业协同创新平台;
  • 重点任务 2—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加速通用航空动力产品系列化发展、推进机载、任务系统和配套设备标准化模块化发展、培育优质多元的企业主体、建设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
  • 重点任务 3—深化重点领域示范应用:扩大航空应急救援示范应用、深化航空物流配送示范应用、加速城市空中交通示范应用、拓展新型通用航空消费示范应用、促进传统通用航空业务规模化运行;
  • 重点任务 4—推动基础支撑体系建设:推动智能高效新型运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新型基础配套设施体系建设、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建立安全验证体系、夯实人才队伍基础;
  • 重点任务 5—构建高效融合产业生态:促进通用航空装备制造与服务业高效融合、深化通用航空装备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探索通用航空装备产业科技金融合作新模式。

2、空域管理条例:完善低空上位法,挖潜低空资源,下放管理职责

空管条例意见稿极大完善我国低空空域和通用航空方面法律法规。2023年11月,国家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空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空管条例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空管条例意见稿对空域分类和空域管理机构作出了较大变动:新增了G和W类非管制空域,并明确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可以参与协管空域。我们认为,空管条例意见稿是对低空空域和通用航空方面上位法的极大完善和补充,从立法层面奠定了我国低空经济发展的坚实基础。

新增发展低空经济的非管制黄金空域。空管条例意见稿综合考虑飞行规则、空域环境、航空器性能、空中交通服务等因素,将空域重新划设为管制空域(A、B、C、D、E 类)和非管制空域(G、W类)。2023年 12月21日,中国民航局发布《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对空域的划设标准和飞行要求等进行了进一步说明。结合分类方法,我们认为G类空域未来将成为eVTOL等低空中大型载人、载货航空器运行的主要空域,W 类空域将主要为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主要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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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地三方协管空域有法可依。我国现行的空管运行体制包括民用和军用两部分,军民航分别在各自空域内提供空管服务。空管条例意见稿中设立了地区空中交通管理组织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空域管理工作。此外,意见稿与 2023 年 6 月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均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做好管理工作。我们认为,意见稿为军地民三方协同管理空域提供了上位法依据,有望减少协调通报频次,提高航空器安全运行效率,最大限度地盘活低空空域资源。

3、适航认证办法:eVTOL 暂行专用条件办法,后续取证有望逐步提速

创新适航审定“专用条件”办法,国内eVTOL适航证发放有望加速。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无需取得适航许可,而对于需要适航取证的中、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如载人eVTOL等,民航局尚无对应的适航认证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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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适航司根据具体机型设计和预期用途,基于风险和审定目标的原则,对eVTOL适航的型号合格证(TC)审定采用“专用条件”办法:

  • 亿航智能:民航局发布《亿航 EH216-S 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专用条件》,该型号是首个用于载人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
  • 峰飞航空:民航局形成了项目专用条件《峰飞 V2000CG 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专用条件征求意见稿》,该型号是首个用于载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
  • 沃飞长空:中国民航局推出全国首个面向 5-6 座乘客有人驾驶的 eVTOL 项目专用条件,明确沃飞长空 AE200 航空器的适航安全要求;
  • 时的科技:时的科技从 E20 的设计特点出发,结合现有规章及国外同类型号专用条件,提出了适用于倾转旋翼 E20eVTOL 的审定基础。

随着民航局对于 eVTOL 适航审定经验逐渐丰富,有望在适航审定专用条件基础上形成标准条件,促进 eVTOL 适航审定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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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人机运营:运营合格证为基础,客运和城市货运遵循审定类运行要求

取得运营合格证为除微型外民用无人机合法飞行的基本要求。根据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使用除微型外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飞行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制度规程、法人资格等条件,并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或者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申请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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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和城市货运应当遵循审定类运行要求。根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简称 CCAR-92 部),使用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人口密集区域上空运行的和载运人员的均属于审定类运营范畴,意味着相应运行场景风险较高,无人驾驶航空器除满足一般运行要求外,还需满足审定类运行要求和响应运营规范。展望后续,已经获颁 TC的亿航EH-216S 和峰飞 V2000CG 将率先投入运营,相关法规有望在实际运营过程中逐步完善。

二、地方政策:补贴引导低空产业发展,积极探索空域管理模式

1、地方政府工作报告高频词,低空经济发展压茬推进

低空经济方兴未艾,成为地方政府工作报告高频词。根据中国经济网2023年12月18日统计,全国已有16个省份将低空经济、通用航空等相关内容写入地方政府工作报告。其中,安徽和广东两省分别提出围绕合肥、芜湖和大湾区打造低空经济产业高地,有望在低空经济领域先行先试。四川在报告中着墨空域管理,提出开通第三批低空协同管理试点空域,形成贯通环成都和川南、川北的低空飞行网络,有望打造低空空域协管模板。

2、地方支持政策接连出台,补贴加速低空经济行业发展

地方政策多围绕引培链上企业、拓展应用场景、完善产业配套展开。2023 年底,深圳和合肥先后发布低空经济发展促进措施;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苏州、武汉、珠海、安徽等省市的低空经济发展方案也陆续出台。地方政策给予充分资金支持,发展方案大多围绕引培链上企业、扩大低空飞行应用场景、完善产业配套环境三方面展开,部分省市政策对空域管理、安全监管等亦有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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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快低空空域管理探索,盘活市内和毗邻地区空域资源

市内空域由飞行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和服务。2024年3月29日,“上海市低空协同管理示范区”在上海湾区高新区华东无人机基地内揭牌,正式在金山率先启动上海市低空协同管理示范工作。所有在金山全域内低空飞行的主体都可以向金山飞行服务中心统一申报飞行计划,由飞行服务中心对整个飞行过程实施管理和服务工作。我们认为,上海金山有望打造一个无人机飞行管理的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出一套无人机飞行管理的体制机制,对全市乃至全国的省市内空域使用提供示范参考。

毗邻省市空域管理采用军地民三方协管模式。2024年3月13日,重庆市委军民融合办和四川省委军民融合办签署了川渝协作推进低空空域协同管理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双方将建立军民航主管部门指导、地方政府主导的跨省低空空域协同管理工作机制,最大限度盘活毗邻地区空域资源。两地还将推动与陕西、湖南、湖北、云南、贵州等周边地区加入,形成“六省一市”跨省低空飞行联盟,实现跨省低空飞行常态化。我们认为,川渝军地民三方协管为毗邻省市低空空域资源管理提供了先进经验,有望充分盘活空域资源,推动在全国形成多个低空经济产业带和产业圈。

三、投资建议

政策加速低空经济行业发展,产业链各环节均将受益。建议关注整机、零部件、基建、运营四大主线

  • 率先布局、进度领先的整机厂:亿航智能、万丰奥威、中直股份、纵横股份、小鹏汽车-W 等;
  • 有望切入航空领域的零部件供应商:i)三电:宁德时代、国轩高科、蔚蓝锂芯、卧龙电驱、蓝海华腾等;ii)碳纤维复材:中航高科、吉林化纤、光威复材、中简科技、双一科技、精工科技、多浦乐等;iii)其他零部件:长源东谷、森麒麟、光洋股份等;
  • 受益行业发展的基础设施:莱斯信息、四川九洲、四创电子、深城交、苏交科等;
  • 拥有低空飞行资质和能力的运营商:中信海直、宝利国际、数字政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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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报来源:浙商证券《顶层设计和地方政策协同发力,低空经济发展行则将至》,分析师:张雷、黄华栋、杨子伟,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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